Blogtrottr udn焦點要聞 udn焦點要聞:提供當天最重大的社會、政治議題,導引網友了解議題的重點,輕輕鬆鬆掌握熱門時事,洞悉局勢變化,就是這麼容易。 Dog-Lovers' Tees.Unleash yourself and shop our special collection of tees and accessories for you and your pooch. From our sponsors 杜絕非法監聽 柯建銘宣布擬修5法 Nov 3rd 2013, 07:00 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洩密遭起訴,民進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宣示要用正面、建設性的態度,來面對9月政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宣布擬修5法,包括2項作用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以及「法院組織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織條例」和「調查局組織法」等3項組織法。 「只有從制度面重建!」柯建銘指出,5套修正草案上周五於黨團會議討論,明天中午前送議事處後,盼程序委員會能排入周五的院會議程。 書記長吳秉叡指出,修改通保法,希望杜絕「政治偵防」和「一案吃到飽」的狀況,未來明定犯罪監聽、國安監聽中明定監聽資料,不得作為刑事審判以外的用途,另案監聽之資料也應依法銷毀,且另案監聽資料對該另案的刑事審判程序不具證據能力,若將監聽資料挪用他用,則課以刑責。 吳秉叡進一步說明,民進黨團版本將明定,檢警調取通聯紀錄時,應向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且犯罪監聽的執行方式必須限定為「同步監聽」,才不會使監聽量「大而無當」。其中,通訊監察結束後,若檢察官及工作機關逾1個月仍未向法院陳報,承辦法官應主動通知受監察人,必須實踐「主動通知義務」。此外,要建立「通訊監察程序之履歷制度」,讓通訊監察書的聲請、核發、執行等都與台灣高等法院通訊監察管理系統連線,讓通訊監察程序更透明。 幹事長高志鵬說,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6條之1,於刑事法院設置令狀審查專庭;修正第404條,將通訊監察列入抗告救濟範圍,保障受監察人的自力救濟管道。 立委吳宜臻表示,這次監聽國會事件,通訊監察的建置機關不斷被質疑其中立性,因此這次民進黨版本最大制度上的改變,即讓建置機關不再留在法務部調查局和內政部警政署,改隸台灣高等法院,機房設備亦全部改移於此。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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