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7月28日訊】
《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 以惡治國
第五節 極端的維穩
《明鏡月刊》對中共「維穩」的定義是,「中國式維穩,克格勃加黑社會」。【16】
國內維穩經費連年超軍費
中共維穩的概念提出於1991年4月,當時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政法工作的通知》,將各地黨委主管政法的部門統一為政法委。90年代的維穩主要體現在前兩次的嚴打。一般認為被官方正式宣佈的嚴打有四次,分別發生在1983-1986年,1996-1997年,2001-2002年和2010年,沒有例外的都是由中共中央政法委主持的。其中後兩次因為和迫害法輪功有關而有了特殊的含義。
1999年610辦公室成立以後,納入以政法委為中心的維穩機制,一方面迫害法輪功成了維穩的主要內容,另一方面在迫害法輪功中建立起的手段、方法和機制使維穩變成了控制全社會的龐大的產業和利益集團。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執行人羅干同時兼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和「中共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各級「610辦公室」就設在「政法委」內。在迫害法輪功時經常引用的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簡稱「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權制和領導責任查究制,就是把各地迫害法輪功的情況和主要領導官員的政績陞遷利益捆綁起來,或者說迫使主要官員每個人手上都沾血。
這幾年中共在「維穩」上的投入有了大量的增加。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會科學報》公佈的數據表明,2009年度全國維穩經費達到5,140億元。據《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報告顯示,中共維穩的「公共安全」開支已高達6,244億元。「中國今年維穩費用繼續超過軍費」成為世界各大媒體關注的內容。路透社2012年4月30日報導,中共為了鞏固權力而撥出大筆維穩經費,2012年比前年增加了11.5%,達到了7千億元。而2012年的國防經費才6千3百億。【17】雖然因為中共的軍費開支不透明,很難準確的把軍費拿來與維穩費用作比較,但是維穩費用的增加之巨,是不爭的事實。
中國《財經》雜誌於2011年5月9日曾發表長篇報導,談中國維穩經濟題目是《公共安全賬單》。該報導援引清華大學社會科學系教授孫立平的文章,《以利益表達制度化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說,近年來,「各地維穩投入急劇上升,維穩成本相當高昂,一些地方甚至已經到了不計代價的程度。」【18】中國學者蔡慎坤發表文章「中國特色維穩付出了多大代價?」他指出:「一些地方的維穩經費已經出現緊張局面,以往維穩機構很大方地解決上訪人員吃住交通旅行費用,如今開始倒過來向上索取維穩費用。有的地方政府已經對現有的而且仍在不斷增長的維穩經費無力承受,而老百姓對所有成本轉嫁到他們身上的維穩方式忍耐到了極限!」。[10]這說明維穩已經是中共維持統治的最重要的機制。維穩卻是由中共製造了迫害和動亂,再用國家巨大的人力和財力,繼續強迫鎮壓已經被迫害的人們的惡性循環運作。
中國對群體性事件的認識,由於受不同的政治環境和經濟、社會因素的影響,經歷了不同的階段:20世紀50年代~70年代末,稱「群眾鬧事」、「聚眾鬧事」;80年代初~80年代中後期稱「治安事件」、「群眾性治安事件」;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稱「突發事件」、「治安突發事件」、「治安緊急事件」、「突發性治安事件」;90年代中期~90年代末期稱「緊急治安事件」;90年代末~21世紀初期稱「群體性治安事件」。2005年7月7日,中組部副部長李景田在新聞發佈會上明確指出,當前中國改革進入了關鍵時期,有些矛盾集中顯現,並因此發生了一些「群體性事件」,他糾正了國外記者用的「騷亂」這一說法,而代之以「群體性事件」。顯然,「騷亂」這個詞有損中共的「和諧社會」的面子形象,如同把「失業」稱為「下崗」一樣,「群體性事件」是中共用來掩人耳目的一個中國特色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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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s://epochtimes.com/b5/13/7/28/n3927362.htm江澤民以惡治國(6)「克格勃加黑社會維穩」.html 美東時間: 2013-07-27 18:4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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